浙江温州拟对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 T05-22 地块场地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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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 T**-** 地块场地治理工程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 T**-** 地块温州市城市******温州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 T**-** 地块位于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屿田村(原屿田工业区内),该场地******部分厂******、******,占地面积约 *****.** 平方米。工程内容为修复 T**-** 地块污染的土壤,修复总面积约 *****.**m * ,土方修复总量约为 *****.**m * ,地下水修复量共计 *****.**m * 。本项目已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业主将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类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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