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关于白沙社区兴隆村河涌堤岸整治工程补充修改通知0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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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投标单位:现对白沙社区兴隆村河涌堤岸整治工程招标文件作出以下通知,本通知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一、原招标文件P**页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的园建工程为***,***.**,与工程量清单的汇总表的为***,***.**为不一致,现以工程量清单的园建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元为准。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号 楼一楼)”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 号一楼)。三、本工程招标投标日程时间修改如下:*.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前(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年** 月**日**时**分,投标人应于****年**月**日* 时**分~**时** 分内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上午**时**分。对于上述提及的通知内容,招标文件相应内容均相应作出修改,如有冲突,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白沙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年**月**日关联稿件: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