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龙港区龙程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龙港区龙程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龙港区龙程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龙港区龙程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龙港区龙程街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标段建设单位
葫芦岛市龙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单位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建设地点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拟中标单位信息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辽宁******
张玲玲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元
***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新标准)二级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辽宁****** 葫****** 葫芦****** 项目负责人 张玲玲 魏云嵩 谷勇 注册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 ******** ******** 投标报价 *******.******元 *******.******元 *******.******元 工程工期 *** *** ***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新标准)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新标准)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新标准)二级 评审得分 **.** **.** **.** 企业业绩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frame
*.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