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海丰县东溪(湖埔)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海丰县东溪(湖埔)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海丰县东溪(湖埔)治理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海丰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拟建的海丰县东溪(湖埔)治理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工程建设地点:海丰县可塘镇;*.* 建设规模:本工程河道治理总长度为**.**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km,护岸**.**km(含绿道*.*km)。建安工程造价****.**万元; *.* 招标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日历天;*.*资金来源:除上级按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外,其余建设资金由海丰县自筹解决。*、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的独立法人企业,同时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各投标单位自行到网站截图打印并盖上单位公章)。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废标处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承担施工能力和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被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并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出具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证明书原件);(*)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复印件;(*)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员(C证)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等)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造价工程师*人具有注册造价师注册证书或全国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名,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人员*名,具有岗位证(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水利学会核发);(*)拟投入本工程其他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人、测量员*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工程师不少于*人,提供以上人员不少于*人的从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身份证、职称证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开标当月之前(不含当月)*个月的社保缴费单复印件;(**)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各投标单位自行到网站截图打印并盖上单位公章);(**)近三年(****年*月至今)施工过*宗或以上工程投资****万元以上(含****万元)的水利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须由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项目业绩录入截图和施工合同复印件);(**)提供近三年的财务状况报告且企业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出现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则提供近年度财务相关资料即可);投标申请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须是A*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投标人资质证书和其它人员的身份证不需核对原件,投标申请人及其它资料必须核对原件,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海丰县东溪(湖埔)治理工程施工投标申请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单位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丰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海丰县海城镇红城大道西海丰县 地 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西侧(原香洲头) 水利局三楼金宝城豪庭小区*栋****、****号 联 系 人:陈贞余联 系 人:罗达群电 话:****-*******电 话:****-******* **** 年** 月* 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