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象山县西河路(丹河路至象山河路)道路新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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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西河路(丹河路至象山河路)道路新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检察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名称 象山县西河路(丹河路至象山河路)道路新建工程 交易登记号 **GC***** 交易类别及阶段 □代建 □总承包 □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 □材料设备 □其他 ******:你方于 ****年**月**日递交的该项目象山县西河路(丹河路至象山河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公示*个工作日,无异议,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范围:象发改审批[****]**号批复范围内的道路、排水、桥涵、路灯基础及预埋管、电力排管、交通基础等工程(不包括纳入政府采购的主材及设备)。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中标价(费率):***.****万元(下浮*.**%)+暂列金*万元+三通一平*万元=***.****万元工期:***日历天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负责人(姓名):周小宗(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浙************)技术负责人:邱日初(工程师 证书编号:*******)安全员:徐佳瑜(证书编号:浙建安C(****)*******)质量员:戴周萍(证书编号: **************)施工员:邱方成(证书编号:**************)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天内到象山县******(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象山县****** 招标代理人:******(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名)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名)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该项目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已备案,备案编号为: ****年 月 日(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