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项目(港口段)用地征收咨询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信息采购人:中山市港口镇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项目名称: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项目(港口段)用地征收咨询服务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一)项目概况为加快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项目(港口段)工程收地工作,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中府〔****〕***号)的要求,拟委托有能力的单位开展包括不动产登记、入户调查、补偿协商、编制征收补偿方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施工用地优化协调及航拍等辅助性工作。(二)委托的范围包括群乐社区、胜隆社区、下南村。(三)主要工作内容*、依据测量单位提供的地形图及国土产权登记情况,对建设范围内宗地进行编号,分组,同时在过程中负责获取、整理、填写各种表格及汇报材料。*、对用地范围进行航拍固化地上物及房屋情况以避免抢耕抢种抢建等现状,并进行数据*D建模。*、完善上述工作后,各工作组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入户调查登记表需包含产权人、村集体、区代表、建设单位、测量单位等五方确认。*、完善不动产登记及确权等工作,出具详细情况表,包含红线图内的序号、产权人、土地性质等信息。*、同步开展施工用地优化协调工作,需协调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对区政府提出的优化点进行图纸修编,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主体工程或工期较长的关键位置进行分析,落实重点地块优先解决。*、协调开展评估及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对被征收物进行分类。*、掌握相关准确信息后协助组织专家评审、报告等相关文件。*、对重点被征收人启动国有土地及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再次协调建设单位对重点位置加大力度协商,对非关键位置采取修改设计,遗留或核减变更方式处理。*、完成不动产及地上物补偿工作后,按约定期限进行用地移交。协调项目用地业主单位及施工单位等部门,做好沟通联络进场工作;将材料标准化、表格化和规范化,列目录按规定的顺序装订整齐。**、供应商根据实际项目开展情况,对开展中工作的不足,及工作能力的提升,每年不少于*次进行相对应的专业培训。**、供应商须有独立的用地征收服务系统供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对该项目进行评估工作。**、供应商******对项目进行过程中遇到征收相关法律问题时,供应商需要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供应商******对项目进行内部审计工作。**、完成项目时,供应商必须把该项目所有相关的材料归档整理,移交给采购人。(四)时间要求*、要求于****年**月**日前完成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项目(港口段)委托范围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符合各政府职能部门对本项目的审查要求的工作成果。*、要求于****年**月**日前完成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项目(港口段)所有的用地征收工作内容并提供施工单位进场等所有服务。(五)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年**月**日前完成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项目(港口段)委托范围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符合各政府职能部门对本项目的审查要求的工作成果,工作成果通过所有验收,支付合同金额的**%。*、****年**月**日前完成南沙至中山高速公路项目(港口段)所有用地征收工作内容并提供施工方进场施工等所有服务。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二)说明:本项目所涉及的不同地段土地管理权属于中******所有,需在其同意后才能办理用地的征收和划拨等工作。目前,中******仅委托了中山市******负责对社区、村和道路用地等不动产登记、征收及划拨的工作,具有唯一性。故本项目所采购的用地征收咨询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种情形。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中山市****** 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号竹苑广场之三*层D区 三、公示期限****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四、其他补充事宜:无。五、联系方式*.采购人 联系人:中山市港口镇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港中路***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中山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中山市兴中道**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东****** 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区永安三路**号上苑花园*幢**卡 联系电话:****-********六、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发布人:广东******发布时间:****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