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警用囚车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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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采购人: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警用囚车采购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序号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警用囚车*上汽大通牌SH****XQCC*GC-A台**警用囚车*上汽大通牌SH****XQCC*GC-A台*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采购警用囚车要求技术先进,设备稳定性、机动性,操控性要求高,而且必须安全耐用,供应商要在车型优化基础上对警用囚车进行改装。因本项目设备特殊性,服务及时快捷性要求高,只有拟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属于下列第(*)种情形,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东莞******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东莞汽车城二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 ** 月 ** 日 至 **** 年 ** 月 **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四、其他补充事宜:无五、联系方式*.采购人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里社区三元里公寓*号楼A幢***室 联系电话:****-********六、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