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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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 单位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市)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预计采购时间 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备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要求:向我院供应****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拒绝进口 ***.* 该项目属于长期服务类项目,可能延续上年合同。 采购单位咨询电话:********,联系人:文惠兰 注:*.本表只反映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年*月*日以后按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不包括以电商采购、预选采购、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等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等。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部门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长期货物、服务类项目可能延续上年合同的,应在备注栏注明。 论证公示不需要显示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