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永泰县林业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规划编制和评估服务类采购项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永泰县林业局乙方: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根据招标编号为[******]HXCG[GK]*******的永泰县林业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规划编制和评估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条款;*.*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合同标的解锁编辑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C****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永泰县行政区域范围 规划成果符合国家关于森林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及验收材料应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的技术审查和专家评审 ** 符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标准管理办法、《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国家标准的深度要求 ******* *、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捌万伍仟元整(¥*******.****)。*、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天内交货;*.*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林业局;*.*交付条件: 符合验收要求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 甲方承担乙方规划与评估项目经费,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期限拨付给乙方。 *. 积极配合乙方按时收集规划和评估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 *. 提供乙方在永泰工作期间必要的工作场所和相关办公条件。 *. 享有《永泰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永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评估报告》成果的知识产权。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编制《永泰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编制内容。规划编制符合国家森林城市编制导则要求,建设目标规划满足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要求和永泰的实际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永泰县森林城市建设背景和意义;永泰县森林城市建设本底分析;森林城市建设达标情况与建设潜力;森林城市建设指导思想与建设原则;森林城市建设总体布局;森林城市的生态环境体系建设;森林城市的生态福利体系建设;森林城市的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森林城市的保障体系建设;森林城市投资估算;主要图件资料:卫星影像图;森林资源分布与土地利用现状图;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布局示意图;森林城市生态工程体系示意图;森林城市生态福利体系建设工程图;森林城市文化体系建设工程图)。 *.成果要求。规划完成后提供上述规划、图件和汇报幻灯片的电子备份文件(文本为DOC格式文件,图为JPG格式文件)和文本资料,并负责印刷文本。提交全部的技术本底资料,正式规划文本**套,正式成果电子资料*套(含图、表、文)。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总体规划内容应符合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程等要求。 *.文件资料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 *.实施过程中,有义务提供技术顾问和技术服务。 *.项目编制完成后,依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项目合同的要求,要以专家评审时间为主提供相关资料。 *.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所约定的成果用于其他目的之用,不得复制拷贝或转让第三方使用。 (二)编制永泰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效评估 *.指标自查报告。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规定县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项指标,对森林城市建设指标进行逐项调查、测算并评估其达标情况,提交《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自查报告》。 *.工程实施报告。根据 “永泰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各项工程,根据实施情况进行测评分析,提交《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内容包含永泰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程实施情况总报告和总体规划建设工程中各项工程实施分报告。 *.建设工作报告。协助委托方完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报告。 *.资料收集。提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效评估资料收集清单,并指导完成森林城市建设相关佐证材料收集。 *.质量要求。各项报告均要符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评估文本的规范要求,并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初审,协助回答核查验收专家组提出的相关问题,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作相关材料编制和资料整理。 *.指标测评方法。根据不同指标要求,测评方法主要有遥感影像资料解译分析、填报资料分析、实地调查测评、问卷调查等方法,部分指标需要几种方法相结合。 *.工程实施评估方法。根据永泰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工程规划内容,在数据资料填报和建设佐证材料收集的基础上,采用资料统计分析与实地察看相结合,开展实地抽样测评,进行实施情况科学评估。 *.评估依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GB/T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国家森林城市管理办法》(****年即将颁布)。 *.向委托方提供全部的技术本底资料,同时提交正式成果文本电子文档。 (三) 其他要求 *.确保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并做好相关修改完善工作。 *.森林城市创建前期、中期、后期全程进行相关政策咨询及技术指导; *.完成相关报告(永泰县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工作报告、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自查报告、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报告),并通过国家森林城市专家材料核验;协助永泰县回答专家提出的相关问题。 *.① 注重集思广益。要广开门路,结合调查调研加强规划宣传推介,让更多人了解并参与到规划中来,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民主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代表性,突出规划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先导作用。 ② 注重横向沟通。在编制过程,要主动了解全县各行各业的相关规划和发展思路以及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抓好编制过程中各部门、各系统之间的衔接和协调,使规划前期研究和规划编制过程变成一个充分了解和协商的过程,不断将规划理念融入其他部门的思路和规划的过程。 ③ 注重纵向对接。必须满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相关要求,用以指导本县森林城市建设规划的编制。紧密结合本县实际,编制针对性强、富有地方特色的规划成果。 *、验收*.*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总体规划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专家预审和评审,规划内容应符合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程等要求。 (*)创森核验报告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验收,协助永泰县回答专家提出的相关问题。*.*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 正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合同总金额的**%; * ** 正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永泰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后**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中标人合同总金额的**%; * ** 永泰县满足国家森林城市核验条件时,当年*月*日前支付**%; *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示永泰县授予称号,公示期结束**日内,支付**%。 。*、履约保证金无。*、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日起-****年**月(永泰县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止) 。**、违约责任(*)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时将项目成果交付甲方及提供合同约定相关服务的,视为逾期交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的核定按每逾期一天按****元计算。 (*)在永泰提交创森评估材料后,非因甲方原因,未获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所授予的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乙方应继续为甲方提供国家森林城市评估服务,直到永泰县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为止。**、知识产权**.*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解决争议的方法**.*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按照法院裁决执行。。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合同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其他约定**.*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无。□ 无 。甲方: 永泰县林业局 乙方: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 住所: 永泰县安华商贸城南楼三层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号 单位负责人: 张义文 单位负责人: 张建国 委托代理人: 程保钼 委托代理人: 姜莎莎、邱尔发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 账号: ***************** 签订地点: 永泰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