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五沙工业园区新宇路人行道建设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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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按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了成交候选人,现按有关规定将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具体情况如下:成交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成交候选人东莞市************.***、评标办法:综合平均值法(即A+B值法) ;评分情况:无。*、业绩情况:本工程不需要公示业绩。*、废标情况:经审定,有*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评为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交易人提出。交易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交易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交易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异议受理部门(交易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地址:顺德区大良 邮政编码:******交易代理:******联系电话:****-********地址:顺德区凤翔工业区顺翔路**号(太昌大厦二楼***室)邮政编码:******招投标行业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审核一室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大良街道县东路大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交易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年**月*日注:*.废标情况:被废标单位如需查询本单位的废标情况(只限于查询本单位情况),可填写《废标原因查询申请表》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向交易人申请查询。*.异议的提出和受理:如对本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交易人提出书面意见。反映意见人是法人的,意见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意见书必须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的提出和受理:如对交易人答复有异议,请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交易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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