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苏州市住建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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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的通知》(苏建函质安﹝****﹞*** 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强化辖区内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有效落实参建主体、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责任,切实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要明确负责此次专项抽查的具体科室、负责人员,及时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在建项目及混凝土企业按要求开展自查。
二、严格检查要求。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知各项目参建单位及混凝土企业按照《通知》附件*(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检查表)、附件*(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查表)有关规定开展自检。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不应少于*个(其中含*各拆迁安置住房或保障性住房)。
三、及时报送信息。请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年**月*日中午**点前将本地区全部符合抽查条件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清单》(附件*)和《联络员信息表》(附件*)报送市住建局。请于****年**月**日下班前将本地区自查报告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内容包括组织开展情况、项目自查情况、部门抽查情况、问题处理闭合情况、下一步工作或建议等)报送市住建局质安处。联系人:盛中国,李昂;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的通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清单*.联络员信息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检查表
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