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0年12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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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湖州市吴兴区前村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大道与草荡漾路交叉口湖州吴兴浙******湖州吴兴浙******湖州市吴兴区前村综合供能服务站项目选址于湖州市吴兴区南太湖大道与草荡漾路交叉口。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亩,新增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属于二级加油站。/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一:施工期*、废气:施工期应采取限速、洒水等方式,可大大减少扬尘的发生量,可使扬尘量减少**%左右,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m,可大大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自然消失。*、废水: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运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当地地表水水质影响很小;施工期工地污水经沉淀池或者渗坑沉淀处理后上清水回用于施工过程,不排放,对当地地表水水质无影响。*、固废:建设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后由环卫处清运处置,不排放;建筑垃圾作为土方填塘或抬高地基,应认真核算土石方量,避免多余的弃土,且及时清运弃土。均能做到妥善处置,不排放,对周围环境无影响。*、噪声: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规范操作,并作好各种机械设备的降噪措施。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在夜间禁止施工,如和施工计划冲突,施工单位必须预先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按申请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如此则可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二、运营期*、废气:本项目油气废气通过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达到GB*****-****《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地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一同纳管至******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当地水环境基本影响不大;洗车废水经洗车设备自带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不排放。*、噪声:在加油泵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进出汽车严格管理,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预测昼间场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GB*****-****《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与含油废抹布、废手套一同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排放;浮油、油泥和清罐废油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不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号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