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提高到130元!福建省上调一项养老金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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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月*日起上调,由每人每月***元提高到***元,,我市人社部门将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落实好调整工作。据了解,这是“十三五”以来我省第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年的每人每月**元提高到目前的***元,年均增长**%。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年满**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年满**周岁,累计缴满**年,且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无力参保县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和未参保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金的,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记者 张文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