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0年12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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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套新型人防设备生产项目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工业******项目拟用工业区总用地约**.*亩,新建厂房、办公楼等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购置数控型钢开料机器人、数控多轴钻、全自动下料切割生产线、机器人焊接装置等先进设备。形成年产****套新型人防设备生产的能力,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万元,利税****万元。/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东桥溪港,对周围水体环境影响较小。*、废气:项目产生的抛丸粉尘经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置后通过**m高排气筒(P*)排放。项目产生的打磨粉尘经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置后通过**m高排气筒(P*)排放。项目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净化后,其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等离子切割烟尘经移动式侧吸罩+精密粉尘过滤器净化后通过**m高排气筒(P*)排放。项目产生的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P*)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固废: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金属收集粉尘、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集尘灰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废机油、废切削液、漆渣、废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委托相应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本项目固废能得到合理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噪声:设备全部设置在车间内,设备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厂界设置绿化隔离带,建挡墙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号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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