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十一届市委扶贫领域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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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从**月上旬开始,采取“提级+联动”的方式,对**个县(市、区)开展扶贫领域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由市委组建*个巡察组,对云霄、诏安、平和等*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提级开展“回头看”;其余*个县(市、区)分别组建县委巡察组对本县(市、区)开展“回头看”,巡察时间**天左右。日前,**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涉及脱贫攻坚领域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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