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重庆市璧山区璧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第二次)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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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璧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第二次)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 ****年 **月*日至****年 **月** 日)项目标段名称重庆市璧山区璧城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第二次)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项目编码JS*******招标公告编号/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招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元)工期(交货期)质量拟任项目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第一名**************.*****日历天合格杨福寿二级建造师******** 第二名重庆市**************.*****日历天合格张晓东二级建造师********第三名泉**************.*****日历天合格孙育灿二级建造师******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第一中标候选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if !supportMisalignedColumns][endif]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第一中标候选人:******,业绩:清波社区用房、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及绿地建设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市******,业绩:南城山水二期(*-*#楼及车库) 第三中标候选人:泉******,业绩:“未名湖”项目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全部响应招标文件,审查合格。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 )提出异议。招标人(盖章): 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年**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年 ** 月* 日 [if !supportMisalignedColumns][endif]注:*.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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