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校企合作互联网金融专业多媒体设备采购(二次)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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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互联网金融多媒体设备购置(二次) 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LAZY-******-* 二、项目名称:校企合作互联网金融多媒体设备购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龙河路交叉口西北角金融大厦***号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万零肆仟柒佰贰拾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校企合作互联网金融多媒体设备购置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数量:详见附件单价:详见附件五、评审专家名单:汪庆、时兆中、赵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委托合同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联系人:张文阳)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六安市正阳路(北端)*号 联系方式:江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楼 联系方式:卞工*********** 十、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投标函 *、采购需求 *、报价单(含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息记录承诺函 *、响应情况表 *、相关服务承诺函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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