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合浦县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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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度我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公顷。 (二)在****年度供应计划总量中,商服用地**公顷,工矿仓储用地**公顷,住宅用地**公顷(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公顷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公顷。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合浦县****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标准。 (三)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 五、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国土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附:*、合浦县****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合浦县****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表*合浦县****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区县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 用 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廉租房用地 经济适用房用地 公共租赁房用地 限价商品房用地 商品房 用地 合浦县 *** ** ** ** * * *.**** * **.**** * ** * * 附表* ****年合浦县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县、市 供地总量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比(%)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合计 存量 增量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城市棚户区 工矿棚户区 林区棚户区 垦区危房 * * * * * * * * * ** ** ** ** ** ** 合浦县 ** ** * * * * * * * * *.**** * **.**** **.****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注:*、本表中第*栏“存量”是指拟使用(实际使用)存量建设用地面积;第*栏“增量”是指拟使用(实际使用)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本表中数据要注意与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中数据保持衔接;“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下各栏数据还要注意与附件*中相关数据保持衔接。 *、第*栏≥第*、*、*、**栏之和;第**栏≥第**栏;所有类型限价商品房统计在第**栏,归属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第**栏和第**栏中的数据,不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下第**栏“限价商品房”。 *、第**栏是按照以下等式计算:第**栏=(第*栏+第*栏+第*栏+第**栏+第**栏+第**栏)/第*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