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富自然示字[20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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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s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挂牌出让 *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FT-****-**号地块位置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至福利路南面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土地面积(公顷)*.******出让年限**年成交价(万元)***明细用途用途名称面积其他商服用地*.******受让******土地使用条件:*.主体建筑性质为加油站,附属建筑为生产辅助用房。 *.容积率:不大于*.*。 *.建筑密度:不大于**.*%。 *.绿地率:不小于**%。 *.建筑限高:不大于*.*米。 *.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米。 备注:宗地编号FT-****-**号地块位置富川瑶族自治县石家乡石枧村委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土地面积(公顷)*.**出让年限**年成交价(万元)***明细用途用途名称面积其他商服用地*.**受让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永富加油站土地使用条件:*.主体建筑性质为加油站,附属建筑生产辅助用房。 *.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不大于***平方米。 *.容积率:大于*.*,不大于*.*。 *.建筑限高:不大于**.*米。 *.建筑密度:大于**%,不大于**%。 *.绿地率:大于**%。 备注:宗地编号FT-****-**号地块位置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社区环城南路北面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面积(公顷)*.******出让年限零售商业**年、城镇住宅**年成交价(万元)****明细用途用途名称面积城镇住宅用地*.******受让******土地使用条件:*.主体建筑性质为商业住宅建筑,无附属建筑。 *.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米。 *.容积率:不大于*.*。 *.建筑限高:不大于**.*米。 *.建筑密度:不大于**%。 *.绿地率:不小于**%。 *.建筑退距:建筑南侧退道路绿化带不小于*.*m,东侧退城道路红线不小于*.*m,西侧退用地红线不小于*.*m。 *.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住宅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大于**%。 *.主要出入口应满足设计规范要求,主要出入口的设置不能影响交通组织及周边地块规划等要求;停车机动车位和自行车、摩托车位按《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表*-*(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指标最小值表)配建,停车机动车按建筑面积每***m*配建一个停车位。备注:宗地编号FT-****-**号地块位置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园艺东路延长线北面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面积(公顷)*.******出让年限城镇住宅**年、其他商服用地**年年成交价(万元)****明细用途用途名称面积城镇住宅用地*.******受让单位广******土地使用条件:*.用地性质:其他商服占比*%,住宅用地占比**%。 *.主体建筑物性质为住宅楼、商业铺面、物业用房,附属建筑物性质为配套设施用房(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收集点等)。 *.容积率:不大于*.*,不小于*.*。 *.建筑限高:不大于***米。 *.建筑密度:不大于**%,不小于**%。 *.绿地率:不小于**%。 *.出入口方向:南面、东面 *.建筑后退红线:东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米,西面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米,南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米,北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米(详见图则),并满足《贺州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 *.停车位配置:机动车停车位按照第***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个停车位进行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每***平方米不少于*个停车位进行配置。 **.建筑高度起算标高:不高于***米(采用****国家高程基准)。同时场地竖向应结合周边市政道路及现状竖向标高进行控制,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备注:宗地编号FT-****-**号地块位置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黄龙村委土地用途教育用地土地面积(公顷)*.******出让年限**年成交价(万元)****明细用途用途名称面积教育用地*.******受让单位富川瑶族自******土地使用条件:*.主体建筑物性质为教学楼、综合楼、教师公寓楼、学生宿舍、食堂,附属建筑物性质为配套设施用房(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收集点等)。 *.容积率:不大于*.*,不小于*.*。 *.建筑限高:不大于**米。 *.建筑密度:不大于**%,不小于**%。 *.绿地率:不小于**%。 *.出入口方向:南面。 *.建筑后退红线:东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米,西面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米,南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米,北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米(详见图则),并满足《贺州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 *.停车位配置:机动车停车位按照第***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个停车位进行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每***个学生不少于**个停车位进行配置。 *.建筑高度起算标高:不高于***.**米(采用****国家高程基准)。同时场地竖向应结合周边市政道路及现状竖向标高进行控制,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建设用地指标应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修订稿)的通知》(桂国土资发〔****〕**号)执行。 备注:宗地编号FT-****-**号地块位置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黄龙村委土地用途教育用地土地面积(公顷)*.******出让年限**年成交价(万元)***明细用途用途名称面积教育用地*.******受让单位富川瑶族自******土地使用条件:*.主体建筑性质为教学楼、综合楼、教师公寓楼、学生宿舍、食堂,附属建筑物性质为配套设施用房(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收集点等)。 *.容积率:不大于*.*,不小于*.*。 *.建筑限高:不大于**米。 *.建筑密度:不大于**%,不小于**%。 *.绿地率:不小于**%。 *.出入口方向:东面。 *.建筑后退红线:东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米,西面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米,南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米,北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米(详见图则),并满足《贺州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 *.停车位配置:机动车停车位按照第***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个停车位进行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每***个学生不少于**个停车位进行配置。 *.建筑高度起算标高:不高于***.*米(采用****国家高程基准)。同时场地竖向应结合周边市政道路及现状竖向标高进行控制,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建设用地指标应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修订稿)的通知》(桂国土资发〔****〕**号)执行。备注:宗地编号FT-****-**号地块位置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吉山村委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面积(公顷)*.******出让年限**年成交价(万元)***明细用途用途名称面积工业用地*.******受让单位贺******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主体建筑性质为加工制造类工业用房,附属建筑物性质为配套设施用房(包括垃圾收集点等)。 *.容积率:不小于*.*。 *.建筑系数:不小于**%。 *.绿地率:不大于**%。 *.出入口方向:北面、东面。 *.建筑限高:不高于**米。(有生产工艺和流程需要的工业厂房建筑高度不作规定性控制,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其他无生产工艺和流程需要的工业厂房建筑限高**米)。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北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米,南面后退用地权属红线不少于*米,东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米,西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米(详见图则),并满足《贺州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 *.停车位配置:工业厂房(仓储)区用地机动车停车位按照不少于“*.*个车位/***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不少于“*.*个车位/***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工业厂房(厂房)区用地机动车停车位按照不少于“*.*个车位/***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不少于“*.*个车位/***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工业厂房(办公区)区用地机动车停车位按照不少于“*.*个车位/***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不少于“*.*个车位/***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 **.企业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不得超过*%,项目设计还需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对容积率的要求。 **.场地标高及建筑高度的计算须满《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在具体规划设计时,场地竖向应结合周边用地、市政道路及现状竖向标高进行控制,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备注:宗地编号FT-****-**号地块位置富川瑶族自治县莲山镇罗山村委、吉山村委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面积(公顷)*.******出让年限**年成交价(万元)***明细用途用途名称面积工业用地*.******受让******土地使用条件:*.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主体建筑性质为生物质燃料加工类工业用房,附属建筑物性质为配套设施用房(包括垃圾收集点等)。 *.容积率:不小于*.*。 *.建筑系数:不小于**%。 *.绿地率:不大于**%。 *.出入口方向:北面。 *.建筑限高:不大于**米。(有生产工艺和流程需要的工业厂房建筑高度不作规定性控制,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其他无生产工艺和流程需要的工业厂房建筑限高**米)。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北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米,南面后退用地权属红线不少于*米,东面后退用地权属界线不少于*米,西面后退道路红线不少于*米(详见图则),并满足《贺州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 *.停车位配置:工业厂房(仓储)区用地机动车停车位按照不少于“*.*个车位/***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不少于“*.*个车位/***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工业厂房(厂房)区用地机动车停车位按照不少于“*.*个车位/***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不少于“*.*个车位/***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工业厂房(办公区)区用地机动车停车位按照不少于“*.*个车位/***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不少于“*.*个车位/***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 **.企业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比例不得超过*%,项目设计还需满足《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对容积率的要求。 **.场地标高及建筑高度的计算须满《贺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在具体规划设计时,场地竖向应结合周边用地、市政道路及现状竖向标高进行控制,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备注:二、公示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四、 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单位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 系 人:李先生、周女士电子邮件:fcgt****@***.com富川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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