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2020年第3号)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一、相关当事人名称当事人:******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青湖中心****室二、基本情况本机关在依法实施“****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代理的贺州学院贺州市微波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设备仪器购置项目(项目编号:HZZFCG****F***)存在未按规定时限公告合同的问题;贺州第二高级中学计算机云教室设备及其安装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ZFCG****H***)存在未按规定时限公告合同、采购文件未公告、评审因素未量化到区间的问题;桂东机电工程学校图书馆****年图书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ZFCG****F***)存在采购文件未公告的问题。三、处理结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五十条、财库[****]***号文、财库[****]*号文第四部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做出责令改正的处理。贺州市财政局****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