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芜湖市繁昌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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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CG****HW****
二、项目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无城镇凤河北路东侧*幢一层商业房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越野车品牌(如有):别克规格型号:别克昂科威****款***T两驱豪华型数量:*辆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丁婷、胡继中、方正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执行。
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无效投标单位:无
*、中标单位业绩: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蔚蓝商务港E幢**层****室,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繁昌区财政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繁昌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地 址:繁昌区繁阳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蔚蓝商务港E幢**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毅敏
电 话:***********
十、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