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渔具及电子设备(钓鱼竿、苹果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4S手机、尼康D7000型相机等共5项)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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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具及电子设备(钓鱼竿、苹果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S手机、尼康D****型相机等共*项)一批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HB****DF******项目名称
渔具及电子设备(钓鱼竿、苹果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S手机、尼康D****型相机等共*项)一批资产类别
设备转让方名称
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批准机构:;批准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核准(备案)日期:;评估基准日:****-**-** ;转让说明事项:*、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交纳***元的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前到账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涉案资产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指定账户。
*、受让方需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在收到其支付的全部成交价款后*个工作日内扣除转让方应支付的相关交易费用后的余款一次性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转让方委托的湖******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鄂中天诚评报字[****]***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不持任何异议。
*、本次转让标的是以评估报告《电子产品及其他物品评估明细表》中所列资产进行移交。受让方须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电子产品及其他物品评估明细表》中所列资产的清点,并对其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资产移交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