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石鼓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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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石鼓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改造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项目编号:[******]FX[DY]********、项目名称:石鼓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改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协商保证金**-*
其他陈列品
*批
*******
否*******
**、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合同包
计划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包*
石鼓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改造项目
厦门市******
厦门市集美区银亭路*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特定条件:
包:*明细
描述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因受新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采购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search/cr)、信用中国网站(https://***.******.***.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楼信息发布大厅方信收标窗口具体详见信息发布大厅当天信息显示屏公示信息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楼信息发布大厅方信收标窗口具体详见信息发布大厅当天信息显示屏公示信息**、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联系方式采购人: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姓名:于小姐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石鼓路**号联系方法:****-*******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连小姐,陈小姐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号****单元联系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