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街道办事处明水村1组民居院落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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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永兴街道办事处明水村*组民居院落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次)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机投东街**号*栋*层**号中标(成交)金额¥*******.**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零贰拾贰元整)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工程类:名称:明水村*组民居院落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第二次);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明水村*组民居院落基础设施改造,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等,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工期:总工期天数为**个日历天(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施工);项目经理:郑杨;执业证书信息:川************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邹文林、黄萍、兰辉(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按定额收取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元整),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机构收费金额*****.**元(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元整)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它补充事宜:一、本项目情况:*、计划编号:********; *、预算金额:*******元; *、采购品目名称:B****(公路工程施工) ;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号中铁卓越中心**楼;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 “成财采〔****〕**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五、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需向采购人支付成交金额*%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成都天府新区永兴街道办事处地址:成都天府新区永兴街道世纪街**号联系方式:联系人:龙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成都市二环路南四段**号莱蒙都会*栋***室联系方式:联系人:曹女士;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曹女士电话:***-********十、附件*.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评审文件:附件*.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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