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安市土征告字(2008)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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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南环西路二期工程建设拆迁老城办敬老院需异地安置,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安国土资办发[****]**号《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和市建设局规划选址意见,拟在新城办陈家沟村二组征收集体土地约*亩,作为重建老城办敬老院用地。现将征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 一、征地范围
? 拟征土地位于新城办陈家沟村二组,面积约*亩。具体征地面积和四址界畔以现场勘测定界图为准。
? 二、征地补偿标准
?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 按照市政府安政函(****)**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菜地*.*万元/亩,水田*万元/亩,旱平地*.*万元/亩,旱坡地*.*万元/亩,园地*.**万元/亩,林地*.**万元/亩,其它土地*.**万元/亩,未利用地不予补偿。
?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 按照是政府安政函(****)**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青苗补偿费***元/亩,迁移坟墓***元/座,果树幼树*元/株,初挂果树**元/株,挂果*年以上果树**元/株,直径在*厘米以下的用材树木*元/株,直径*厘米以上的树木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 *、房屋及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
? 砖混结构***元/m*,砖木结构***元/m*,土木结构***元/m*,建成房基**元/m*,围墙**元/延米,猪圈、厕所***元/个。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抢栽的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
? 三、安置途径:以货币形式安置
? 四、组织实施
? 本次征收土地工作由汉滨区新城办事处组织动员,对拟征地范围内的调查登记由市土地统征储备中心组织实施,办、村、组干部应积极配合,做好被征地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征地拆迁补偿费的兑付工作。
? 五、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的村、组及村民对征地工作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由市国土资源局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