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场地(三座)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场地(三座)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原文链接地址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场地(三座)改造项目 评标结果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工程名称: 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场地(三座)改造项目 招标单位: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标代理机构: ****** 公示时间: 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止 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场地(三座)改造项目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 至 ****年**月**日,具体情况如下: 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 广****** ****** 投标总价(元) ¥********.**元 ¥********.*元 ¥********.**元 工期/承诺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承诺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洪树洁/粤**************** 杨振强/粤**************** 林艺仪/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楼 邮 编:******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号 邮编:****** 异议受理部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谭工、梁工 电话:****-********、******** 传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邮编:******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工 电话:****-******** 传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座**楼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