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汉滨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中心采购MDPE防渗膜项目 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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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受汉滨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中心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汉滨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中心采购MDPE防渗膜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中心采购MDPE防渗膜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XAJG-AK-*******三、采购人名称:汉滨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中心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朝阳路一号联 系 人:李主任联 系 方式:***********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地 址:汉滨区金洲城南*区*栋*单元***室联系人:汪瑞希联系方式:***********五、项目概况:*.采购内容:购买MDPE*.*mm厚度约*****㎡的防渗膜。(详见采购文件)*.项目用途:用于汉滨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垃圾覆盖。*.采购预算:******.**元六、供应商资质要求:*、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情况出具*、谈判保证金回执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八、谈判文件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金洲城南*区*栋*单元***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概不退,谢绝邮寄。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谈判时间:****年*月**日**:**时。*.谈判地点:安康市国贸大酒店*楼会议室。十、谈判文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单位:西安****** 联系人:汪瑞希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西安******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西安解放路支行 账 号:**** **** **** *** 西安******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