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星海街道利玛广场“污水零直排”治理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通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星海街道办事处建设的星海街道利玛广场“污水零直排”治理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于****年**月**日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与金海一道交叉口(经开区新行政审批中心*楼)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投标报价*******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投标报价*******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投诉受理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招标人: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星海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投诉受理部门:中共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联系电话:****-********附未中标单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星海街道办事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