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偃师市顾县镇人民政府偃师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现状污水塘引流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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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受偃师市顾县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偃师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现状污水塘引流工程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现状污水塘引流工程
二、项目编号:偃师政采磋商(****)****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
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的日期及网站:
本项目于****年**月**日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采购公告
四、竞争性磋商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三室
*、磋商小组名单:范巧变、李展宇、曲胜利
五、结果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金额:*******.**元
项目经理姓名:程晓亮;等级:二级;注册编号:豫************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六、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八、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人:偃师市顾县镇人民政府
地址:偃师市顾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十、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建业左岸国际B座****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