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环境监察局执法能力建设项目-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配套顶空进样设备)(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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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环境监察局执法能力建设项目-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配套顶空进样设备)(二次)中标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ZB*********二、项目名称:安徽省环境监察局执法能力建设项目-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配套顶空进样设备)(二次)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山新产业园区湖光路电商园四期A座***室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捌万伍仟陆佰元整(¥*******.**元)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配套顶空进样设备品牌:谱育规格型号:EXPEC****/HS Smart数量:*单价:*******元五、评审专家名单:徐国兵(组长)、周浩丰、严睿文、盛旋、陈麒文(业主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合价服[****]***号)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为人民币*****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安徽省环境监察局地 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地 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号港澳广场A座**-**层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宁电 话:****-********-****、***********十、附件(**.**dx定稿)招标文件:安徽省环境监察局执法能力建设项目-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配套顶空进样设备)(二次).pdf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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