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金海匠谷人才公寓公共服务空间(洗衣房)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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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院研究决定,将学院金海匠谷人才公寓宿舍公共服务空间(洗衣房)对外公开招租,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就有关招租事项公告如下:一、资产情况:学院金海匠谷人才公寓(温州市滨海园区金海四道十六路***号)学生宿舍公共服务空间(洗衣房)**间,分别位于学生宿舍*~**层,总面积***.*㎡。二、承租期限:三年,最终起始日以实际交付日为准。三、招租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企业四、租赁用途:开设自助洗衣、自助售货、餐饮配送服务,每个服务空间需至少配备新购滚筒洗衣机*台和相应数量自助售货机。五、招标条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打造智慧校园生态链需求的经营企业或个人,并具有相应资质,如食品安全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食品批发零售销售资质。六、招标底价:*****元/年(按实际使用间数收取租金),租金半年支付,实行先付后用,出租方提供租金发票(含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七、报名方式:单位由法人(或委托人)携带营业执照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报名。报名时须交纳不计息租赁保证金****元,租赁保证金交到学院计划财务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未缴纳租赁保证金者不予报名。如竞租成功,租赁保证金自动转为承租人房屋租赁押金(不计息),否则七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回。账户名称: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南城支行账号:************八、承租人确定:经审核确认的意向承租方*、若报名数只有*人的,我院有权直接以协议方式确定承租人。*、若报名数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通过投标形式最终确定承租人,则定于****年**月**日上午*:**召开开标确认会,通过竞标形式最终确定承认方。九、如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本公告期为*个工作日,即日起至****年**月**日止。报名地址: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保障部(温州市龙湾区金海三道***号)联系电话:****-********联系人:肖老师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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