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陆川县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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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s 陆川县****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根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号)的要求,为了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为****年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依据陆川县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我县土地市场供应能力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用地的需求,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与编制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充分发挥供给引导需求的宏观调控作用,强化管理,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计划有序、稳步、规范、有效实施。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计划编制遵循以下原则:(*)城乡统筹原则。(*)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供需平衡原则。二、计划指标的分配(一)总量我县****年土地供应总量在***.****公顷。(二)用途结构****年度本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公顷,住宅用地**公顷(其中:廉租住房用地*.****公顷,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公顷,其它商品房用地*公顷),商业用地**公顷,教育用地**公顷,公共设施用地*.****公顷。三、政策导向(一)优化空间布局根据功能分区要求,加快建设物流、工业集中区,增强重点乡镇的集聚、集约、配套功能,切实提高重点乡镇的辐射效应和带动作用,形成科学合理的城镇发展体系。(二)提升产业结构根据全县产业升级计划,合理布局全县工业集中区的规模、结构和类型,明确发展方向。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特别是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制造业。(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积极推进旧城、旧村改造,坚持城市用地促集约,农村用地抓节约,大力实施旧城改造提升工程、旧村整合改造示范工程。(四)切实改善民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供地保障力度,保证按质按量完成上级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四、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一)落实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土地供应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县国土局要根据土地供应计划安排将年内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业仓储用地落到具体地块。对于未列入计划的地块,原则上不予办理土地供应手续,但对已经完成地块前期开发的经营性用地、城市功能性设施用地、新兴产业用地,需要调整供地结构的,县国土局应当于十月份前,依据计划执行和土地供需情况等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地块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二)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县国土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等部门,要主动服务,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积极推进计划实施,加强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三)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县国土局要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及时作出说明。五、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EndFragment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