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龙州县2018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正文s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年于*月**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龙州县****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号)批准了龙州县****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龙州县自然资源局依据《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崇政办电〔****〕*号)和《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实施的通知》(龙政发〔****〕**号)、《中共龙州县委员会办公室、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州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龙办发〔****〕**号)的规定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龙州县****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A地块位于龙州镇高祥社区高祥队、龙州镇新华社区新华五队,B地块位于上龙乡岜那村下旺屯, E地块位于龙州镇岭南村维新屯,地块具体四至详见征地范围图所示。二、被征地村(组)及面积征地总面积*.****公顷,具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地类、面积如下:龙州县****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占龙州镇高祥社区高祥队*.****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旱地*.****公顷、果园*.****公顷、其他园地*.****公顷),以上被征收土地权属为集体*.****公顷;占龙州镇岭南村维新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旱地*.****公顷),以上被征收土地权属为集体*.****公顷;占龙州镇新华社区新华五队*.****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旱地*.****公顷、其他园地*.****公顷、农村道路*.****公顷、沟渠*.****公顷),以上被征收土地权属为集体*.****公顷;占上龙乡岜那村下旺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旱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裸地*.****公顷),以上被征收土地权属为集体*.****公顷。 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依据《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崇政办电〔****〕*号)和《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实施的通知》(龙政发〔****〕**号)的规定。龙州县龙州镇、上龙乡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如下表:地 类分区域统一年产值标准(元/亩)分区域补偿标准(元/亩)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四、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树(果、竹、木)有条件移栽的,应当组织移栽,付给移栽人员人工费和木苗损失费,不能移栽的按《中共龙州县委员会办公室、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州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龙办发〔****〕**号)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建物,按重置价并结合成新确定补偿费,具体由县人民政府组织评估组进行评估。 五、青苗补偿费标准*. 龙州县龙州镇、上龙乡的青苗补偿费标准为:耕地每亩****元。*.其它零星竹、木、果树苗等地上附着物按《中共龙州县委员会办公室、龙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州县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龙办发〔****〕**号)规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六、各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该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青苗补偿费支付给青苗所有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七、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拟按《龙州县城区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保障实施暂行办法》(龙办发〔****〕**号)规定进行安置,其中货币安置即按支付安置补助费的办法进行安置。 八、异议解决途径 自公告之日起,我局征询被征地单位、土地承包经营者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征询意见的期限为**个工作日内。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被征地单位、土地承包经营者应当服从,不得阻挠。九、关于本方案的补充说明 本方案在征求意见后,报龙州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批准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龙州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