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临沂支队招待所地面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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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临沂支队招待所地面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临沂支队
联 系 人:葛股长
电 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汶河路交汇府东大厦A座**楼
联 系 人:崔工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三、采购编号:JRZB-*******
四、项目名称、分包情况:货物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临沂支队招待所地面改造工程①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信用中国”中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截图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cn/)查询其相关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报价活动);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五、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月**日*:**至**:**(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与汶河路交汇府东大厦A座********;
*、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信用中国”中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截图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cn/)查询其相关主体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
以上资料原件查看,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留存。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导致其投标资格被取消,后果自负。
售价:人民币***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六、谈判截止时间:****年**月**日**:**至**:**。
七、谈判时间:****年**月**日**:**。
八、谈判地点:******会议室(临沂市北城新区府东大厦A座**楼)。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山东省采购与中国建设招标网”、“武警内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