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湖北省中心】襄阳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除异味系统设备购置襄阳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除异味系统设备购置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1804FJ-19401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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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除异味系统设备购置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襄阳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除异味系统设备购置(项目名称)HBSJ-******FJ-*********(招标编号)襄阳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除异味系统设备购置(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对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表后所需附的材料的澄清
澄清前:备注:本表应附材料如下: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其他附加(如有)。
澄清后:备注:本表应附材料如下: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其他附加(如有)。
(二)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_一次性汇总)/评标办法前附表/***.******.*** (*)技术评审/投标人技术专利/”的澄清
澄清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烟草废气处理实用新型专利的得*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烟草废气处理发明专利的得*分。以上两项累计计分,满分*分。以上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
澄清后:*.提供有效期内的废气处理实用新型专利并应用于本项目的,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废气处理发明专利并应用于本项目的,得*分。以上两项累计计分,满分*分。以上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和在本项目中专利应用的承诺函件。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人:******襄阳卷烟厂
招标代理机构:**********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