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淮南市大通区卫生健康系统改造提升项目零星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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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淮南市大通区卫生健康系统改造提升项目零星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N****-**-****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
成交单位名称:******
成交单位联系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工业新区二期**号
成交金额:******.**元(大写:柒拾柒万叁仟陆佰柒拾元整)
评审委员会名单:孙长海(组长)、米志奎、牛守滨(业主代表)
监督人员: 马春龙
采购人名称:淮南市大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淮南市大通区民主东路
联系人:牛守滨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项目负责人:葛茜茜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安徽省招标集团***,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淮南市大通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单位;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淮南市大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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