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东:为地方综合立法贡献气象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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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月**日审议通过的《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年*月*日起施行。《条例》自主立法、先行立法,是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领域全国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中有**条直接采纳或者体现了省气象局提出的立法建议。省气象局向省司法厅提出**条草案条文建议,其中,紧急设立的应急避难场所气象条件和因素考虑、自然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自然灾害防御设施保护、预警信号接收与传播设施建设、高危行业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接收规定、自然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确定与要求等条文建议被全文采纳。《条例》特别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完善气象监测站网建设,强化智能网格气象预报业务,健全省、设区的市、县(市、区)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开展极端气象事件的定制化预报服务等。省气象局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意识、质量意识、精品意识、效率意识,得到了省人大的高度认可,既有力推动气象与部门职能融入地方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也为地方综合立法贡献了气象智慧。(作者:宁波 责任编辑:颜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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