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州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司法局采购专项法律服务(第17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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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司法局采购专项法律服务(第**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XM-************ 项目名称:司法局采购专项法律服务(第**包)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年政法转移资金村居公益法律服务项目,具体指通州区司法局与项目中标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律师事务所派遣律师每个月到签约社区或村开展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初步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居)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本项目服务期为*年,为了保证服务质量,中标律所为签约的村或社区指派服务的律师应当在签定《政府采购合同》时不满**周岁、具备相应的身体条件。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需求。本包服务区域:永乐店镇**个村 合同履行期限:*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进行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自成立以来正常进行年度考核合格的;*)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第一次招标公告,于*月**日上午*:**开标,经过资格审查后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家,故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本项目第二次公告于****年*月**日发布,*月*日开标,资格审查后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共*家,不足*家供应商,故第二次招标失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第三次变更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转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现邀请参加第二次投标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不再接受其他单位报名。可参与此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有:北京市达奥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诚汇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致宏律师事务所、北京和广律师事务所、北京邦洋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泽天律师事务所、北京谱辩律师事务所、北京圣伟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惠诚律师师事务所、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北京拓捷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一格律师事务所、北京道川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致衡律师事务所、北京京尧律师事务所、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北京蔡丽萍律师事务所、北京潞丰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旭伟律师事务所、北京济桓律师事务所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运河明珠小区*号楼*单元**层****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运河明珠小区*号楼*单元**层****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通州区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通州区分平台》同时发布。*、报名请登录北京市通州区政府采购网(http://***.******.***.cn/zfcg/)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通州区分平台http://***.******.***.**/ggzy/点击本项目公告下项目报名入口进行填写并提交,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再到现场递交报名时需要携带的纸质资料并领取谈判文件,经代理公司审核确认后,才算本项目报名成功。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每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交由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投标单位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需结合(工信部联企业〔****〕*** 号)文规定,提供本单位为小微企业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 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 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中仓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东街运河明珠小区*号楼*单元**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金红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