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乐至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乐至县污水处理厂外至玉龙桥处河道清淤整治工程编制水土保持验收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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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乐至县污水处理厂外至玉龙桥处河道清淤整治工程编制水土保持验收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至县天池镇通达路**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乐至县污水处理厂外至玉龙桥处河道清淤整治工程编制水土保持验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验收需要获得水务主管部门的备案回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直接从总分中扣除*分/次,且实行无限制累加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至县天池镇通达路**号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乐至县天池镇通达路**号二楼***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乐至县天池镇通达路**号二楼***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 地址:乐至县天池镇池南路**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大正******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 联系方式:郑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