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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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县委、县政府“产业兴市、作风兴市”工作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加快提升“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着力为群众、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经研究决定,自****年**月**日起,藤县全面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种类及效力证照种类:包括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申请和领发自****年**月**日起,通过登录广西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申请或前往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区现场申请的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事项,经审核予以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或事项,在完成登簿后自动生成不动产电子证照。不动产权注销登记登簿时,不动产电子证照自动注销。不动产权利人在取得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的同时,也可以申请出具纸质《不动产权证书》。如同时领取纸质证书,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业务时依法应交回纸质证书的,应按规定交回。金融机构作为权利人的抵押权登记、预告抵押权登记,原则上只颁发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再颁发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明》。 三、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颁发后,不动产权利人可通过登录广西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广西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进入电子证照核验模块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特此通告。藤县自然资源局****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