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苏州市住建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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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张家港保税区规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建筑业统计工作,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 建筑业统计数据是反映建筑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数据,是建筑业发展的“晴雨表”。各地区、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建筑业统计工作,依法依规做好统计报表报送工作。 二、认真学习 各市(区)、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有关报送人员参加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掌握本次省厅制定的统计报制度的有关统计原则、规定和方法。 三、准确填报 负责统计报送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计报送人员统计知识和统计能力,根据企业、地区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应报尽报。填报数据必须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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