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家湾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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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号)文件精神,以及区政府《榆林市横山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关于我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张家湾及其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完成,现公告如下:一、河流概况张家湾属黑木头川左岸支流。全流域面积**.*km*,河道全长**.**km,横山区范围内河长**.**km。河道发源于横山区殿市镇雷梁村中梁山,流经殿市镇雷梁村、石老庄村、店房台村、石碧则村、张家湾村、殿市村,在殿市镇殿市村汇入黑木头川。沿河、临河建筑 (*)小型桥梁*座。(*)淤地坝*座。二、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本次划界从横山区殿市镇雷梁村中梁山至殿市镇殿市村汇入黑木头川河口,划界总长**.**km。(一)管理范围*.河道:有堤防的河段,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段,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滩地、行洪区及护岸地。 *.沿河水利工程:依据《榆林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工程类型分别确定。 (二)保护范围在确定的管理范围区向外延伸,具体范围依据《榆林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试行)》,按照工程类型分别确定。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详见详见榆林市横山区张家湾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图。 三、有关规定 在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内,从事整治、利用、保护及其他相关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榆林市横山区张家湾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及保护范围图.bmp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