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A包】九原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服务中心污水处理厂电力配套工程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A包】九原区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服务中心污水处理厂电力配套工程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采购结果公告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GC****-***评审日期: ****年**月**日 公示日期: ****年**月**日公示期限: *个工作日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投标资格: * *.* *.* *.* *.* *.* *.* * *.* * *.* *.* *.* ******** *.*http://***.******.***.cn/ *.*http://***.******.***.cn/cr/list * * * * * * * *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A**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项目负责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 绿色食品产业园区磋商公告.docx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A ****年**月**日 ***,***.** 中标标的信息: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评审成员:张宝利、戴鑫、杜娟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九原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服务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