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2020年第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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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政地〔****〕**号平和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平和县****年第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平政地〔****〕**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平和县****年第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方案。拟拍卖土地编号平****P**,土地面积*.*****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超市),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
原《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和县****年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漳政地〔****〕**号)同时废止。
你县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号)等规定执行。漳州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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