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关于2020年12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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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月**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笔记本及家电注塑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项目名称:笔记本及家电注塑件生产加工项目建设地点:合肥市肥西县紫蓬镇工业聚集区森林大道与将军岭路交口东北侧*******#厂房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租赁******厂区内现有*#厂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主要包括:注塑车间、仓库等。项目主要建设注塑生产线及配套的辅助工程等。项目总投资为***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实现生产家电注塑件***万件、笔记本注塑件***万件的生产能力。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本项目租赁于合肥市肥西县紫蓬镇工业聚集区森林大道与将军岭路交口东北侧******现有*#厂房,无土建施工,只需将设备搬入进行安装后即可投产,因此,本环评不对项目建设期源强进行具体分析。运营期:(*)大气环境:项目运营期废气为注塑废气。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密闭厂房*层,采用整体式密闭负压抽风方式收集注塑废气。注塑废气经整体式密闭负压抽风方式收集后,汇集至厂房外西侧*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根**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中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数值,不降低该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地表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总排口接入市政雨污水管网,经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派河,因此不会降低地表水派河的现有水环境功能。(*)声环境:项目产噪设备合理布局,选用新型、低噪声设备,基础设置减震基座,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运营期各厂界噪声排放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区标准要求,项目正常生产噪声对外环境影响很小。(*)固废: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不合格注塑件等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回收处理。废活性炭等危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各固废经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均得到合理的利用和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公众参与情况:无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办理部门: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