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张家港陇鹏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新建年产园林木材5000立方米项目拟环评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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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港******委托常******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完成,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该项目审批,根据信息公开要求,现向社会公示。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保措施承诺新建年产园林木材****立方米项目张家港市金港镇港西路*号(*)废气:本项目废气为原木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刨光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后无组织排放,断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带水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其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为*.****t/a,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无组织标准。以生产车间为边界向外设置**m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t/a,初期雨水***t/a,******金港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量小,成分简单,能够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表*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一级A标准。因此本项目生活废水经污水厂有效达标处理后对水体影响较小。(*)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合理布局车间、车间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昼间标准排放。(*)固废: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单位联系人:郑林清 联系电话:***********     环评机构联系人:钱女士  联系电话:****-********     安环局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大厦***       张家港******新建年产园林木材****立方米项目拟环评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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