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张家港市宏润木材有限公司新建年产900吨木材加工项目拟环评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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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张家******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完成,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该项目审批,根据信息公开要求,现向社会公示。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保措施承诺新建年产***吨木材加工项目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高峰茶场旁(*)废气: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标准,不会对大气产生明显影响,另需从生产车间边界向外设置**米卫生防护距离,从涂胶房边界向外设置**米卫生防护距离,目前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没有敏感保护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设置要求。(*)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金港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能够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表*城镇污水处理厂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表*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香山河,最终汇入张家港河。(*)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布局车间、车间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排放。(*)固废: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单位联系人:瞿先生 联系电话:***********
    环评机构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
   
安环局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大厦***    ******新建年产***吨木材加工项目拟环评审批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