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临沂市金水河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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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及相关债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D*****DF******项目名称
*********%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方名称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广******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本次转让完成后,除职工主动离职外,由标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继续履行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各职工在标的企业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详见《******、******拟进行股权转让事宜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及其部分的负债价值评估报告》(粤嘉评报资字【****】第*****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银粤专字[****]****号)、《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转让*********%股权及相关债权的法律意见书》(康达法意字【****】第***号)。*.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详见附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诚意金人民币****万元(以到账为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该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资格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时自动转为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账号:******************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 *.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合规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除涉及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情形外,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付清产权交易价款;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账户名称:广东******账号:************************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本次价款结算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万元,除前述保证金外,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组织签约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当支付剩余首期价款,最终受让方应支付的首期价款(含保证金)金额为:股权转让成交金额+标的企业欠******截止至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止的本金**,***,***.**元及相应利息。如果受让方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发出组织签约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中心扣除服务费用后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如受让方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个工作日内支付前述约定的足额首期价款,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交易中心扣除服务费用后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