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巢湖市优质粮油宣传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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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优质粮油宣传服务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MMFN*****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优质粮油宣传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玖拾玖万伍仟伍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巢湖市优质粮油宣传服务 服务范围:巢湖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对巢湖市优质粮油公共品牌创建和公共品牌集中推广,整合国内优质媒体资源,策划品牌传播推广方案并具体执行,面向全国,突出销区,负责传播推广、内容生产、包装特点、线上线下推广活动策划等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年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章淑芳、赵尤运、陈龙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和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壹万壹仟玖佰肆拾陆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翡翠华庭商业A区***,联系人:韩工,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巢湖市姥山路*号 联 系 人:赵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地  址:巢湖市翡翠华庭商业A区*** 联 系 人:韩工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  话:****-******** 十、附件 *.磋商文件正文 *.防疫措施落实承诺书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供应商磋商业绩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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