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专网安全系统采购项目-B包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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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专网安全系统采购项目-B包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专网安全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法院办公专网安全系统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
*.*服务质量及质保期:合格;*年
五、开评标信息
*.*、开评标日期:****年**月**日
*.*、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厅
*.*、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四评标室
六、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八、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成交金额(元)B包法院办公专网安全系统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北京天******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号院*号楼四层*******.**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祝学华(采购人代表)王泽群(采购人代表)
刘同岑(组长) 张泽丽 陈谋攻 程 涛 郭靖宗
十、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一、中标公示发布媒介:
本项目中标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十二、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附近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
地 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C座*层**号监督人:信阳市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